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
金 堂 县 教 育局
关于2015年赵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工作的通告
经研究决定,凡符合条件在赵镇地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(201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),于5月25日—5月29日在赵镇韩滩慈济小学办理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。
一、登记时间
5月25日—5月29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2:00—5:00。
二、登记地点
赵镇韩滩慈济小学
三、登记应提供的材料
(一)外地户口
户口在金堂县以外,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
(1)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《居民身份证》
(2)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《成都市居住证》或《成都市临时居住证》。(在派出所办理)
(3)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。
(4)持证人在赵镇范围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,或持证人在赵镇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(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)。(在工商局、地税局办理)
(5)截止5月31日,持证人已在赵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(在派出所办理)。
(6)持证人《房屋产权证》或租房合同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》(在房管局办理)。
(7)截止5月31日,持证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证明(在人社局办理)。
(二)本县非赵镇户口
由于本县非赵镇户籍未办理居住证,其子女入学需提供下列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:
(1)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《居民身份证》。
(2)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。
(3)持证人《房屋产权证》或租房合同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》(在房管局办理)
(4)持证人在赵镇范围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或在赵镇范围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(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)(在工商局、地税局办理)。
(5)截止5月31日,已在赵镇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(在派出所办理)。
(6)截止5月31日,持证人今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证明(在人社局办理)。
注:凡户籍在赵镇的适龄儿童(201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)于6月20日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登记。
特此公告!
金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
金堂县教育局
2015年5月8日